又快要到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了,對于汽車行業而言,大家最為關注的莫過于有哪些企業或品牌車型會在央視315晚會上曝光。從我個人在汽車企業、地方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的工作經歷來看,至少在現階段消費者在汽車行業領域內要想獲得客觀公正的維權并不容易,尤其在涉及到諸如需要汽車企業進行大規模召回等方面。
對于消費者而言,與一家汽車企業相比,其所擁有的各方面資源相對有限得多,在消費者與汽車企業之間的博弈過程中,消費者一般都會明顯處于下風,雖然有所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組織或機構,但客觀的講,在諸多利益交織的背景之下,消費者也不太可能獲得客觀與公正的維權待遇。
就以央視的315晚會為例,我相信現在這個時候,那些聽到自己的品牌產品可能會在今年315晚會上曝光的企業,其相關部門可能正忙得不可開交,可能正通過各種資源或方式與央視協調,看如何才能夠避免自己的品牌產品在晚會上曝光。
記得在去年央視315晚會的前夕,我從朋友圈獲得了某一汽車企業的一款產品因為某種質量問題可能要上315晚會的信息后,因職責所在,就馬上將這一信息匯報給了我們地方主管汽車產業的相關領導,領導在與該企業的高管電話后,被告知在已經同意投放數千萬廣告費的情況之下,仍然不排除其產品的質量問題會上央視315晚會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該領導帶汽車企業相關人士赴京親自協調,最終確保了該企業的產品質量問題沒有在去年的315晚會上曝光。從這個案例上,我們就可以看出,消費者維權之不易。
從汽車企業的角度,如果想要盡量避免其產品問題不在諸如央視315晚會等平臺上曝光,最根本的前提當然是自身旗下的產品質量過硬。而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則企業的所有制性質以及其綜合實力則會有較大的影響,可能民營企業曝光的概率要低于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當中的央企曝光的概率又要低于地方國有企業;同時,可能汽車產銷或產值規模居前的汽車企業曝光的概率要低于產銷或產值規模居后的汽車企業。企業的所有制性質決定了該企業所擁有的社會資源,能讓其通過各種關系和渠道去協調;企業的經濟實力決定了該企業能夠以開展業務合作促協調成功的資本。當然,我的這種概述可能與實際情況或者說具體操作層面會有些不同,但可能框架就是這么一個框架了。
如果汽車企業自己去與諸如315晚會的主辦方協調不下來,又應該如何辦?顯然,這個時候汽車企業會想到讓其企業所在的地方政府來幫忙,畢竟與地方政府層面相比,汽車企業所擁有的資源也是相對不限的。而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在當前GDP增速仍是各級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標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無疑會盡量協助解決其轄區內汽車企業發展過程遇到的各種問題。試想,如果其轄區內某一汽車企業的熱銷產品的質量問題因為被諸如315晚會等媒體平臺曝光而導致銷量銳減,其結果必然會影響該產品對于所在地方政府的工業產值的貢獻,這顯然是地方政府不太愿意接受的。因此,有困難找政府就成為這個時候汽車企業會想到的最好的辦法。
而對于舉辦315晚會的央視等媒體平臺而言,其強大的傳播力對于汽車企業的“震懾力”及由此引發的車企對媒體的各種“敬重”,就更不必我多言了。
針對去年國內出現的眾所周知的對于某合資品牌某款車的維權行為,我最終是勸導那些車主去授受汽車企業提供的召回方案的,因為其召回方案是獲得了相關政府機構的認可,不管這種召回方案是否是合理有效的。如果不認可,即使消費者成立了所謂的維權組織,其擁有的可用資源也與汽車企業所擁有的資源相比,也都是不對等的。因此,如果央視不能做媒體本身的客觀與公正,如果汽車企業不能做到真正承擔起社會責任,如果相關政府部門仍以確保本地產業產值增長為第一要務,則在當前我國相關的法規等還不完善和健全,相關法規的執行還不能徹底的情況下,消費者維權確實是不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