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7月26日是一個窗口期,只要能接受反傾銷初裁稅率,涉案中國輪胎企業可大量出口輪胎。
日前,一則“美暫停對中國乘用及輕卡胎征反補貼稅”的消息,引發國內輪胎業的強烈關注。美國的“雙反”調查尚未結束,暫停征收反補貼稅從何說起?這對中國輪胎出口意味著什么?
在近日舉辦的2015中國橡膠年會上,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秘書長徐文英向輪胎世界網澄清道:“消息發布后,很多人產生了誤解。其實這只是一個政策窗口期,并不是以后不征收反補貼稅了。”
在當日舉辦的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研討會上,美國輪胎“雙反”案中國企業律師團成員之一,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晨律師,更詳細地解答了輪胎世界網的疑問。
據其介紹,由于美國執行追溯征稅體制,在“雙反”調查期間,美方會征收臨時保證金,而根據WTO《補貼協定》規定,反補貼的臨時措施不得超過4個月。
因此,從2015年4月1日至7月2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終裁結果的預計時間),美國對從中國進口的涉案輪胎產品只征收反傾銷保證金。
根據楊晨給出的“乘用車及輕卡輪胎原始調查及復審調查推算時間表”,從反傾銷初裁發布日2015年1月20日開始,至ITC終裁結果發布日2015年7月26日止,“雙反”保證金的征收遵守“多退少不補”原則。
楊晨告訴輪胎世界網,這意味著,4月1日至7月26日是一個窗口期,只要能接受反傾銷初裁稅率,涉案中國輪胎企業可以大量出口輪胎,不必擔心被征收反補貼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