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的新車就出了兩次問題,需要維修的配件半個多月也不來,看著新車在家放著不能開太糟心了。”近日,石女士向本報反映,今年2月購買的長安CS35汽車因發動機連續兩次漏油,要求更換新車。長安汽車及4S店均表示該車并未到達汽車“三包”規定的更換條件,婉拒了石女士的要求。
發動機修完就漏油
據石女士講,今年2月她購買了一輛長安汽車,直到首保前都未發現該車有問題。4月份,家人將車開到4S店做首保,被告知發動機有漏油情況,當天進行了維修。但第二天,車底又有油漬。家人將車再次開到4S店要求再次修理,但拖了半個多月。
記者在4S店電腦上查詢到該車首次維修記錄,故障描述一欄寫著“經檢查確認為發動機曲軸蓋密封不嚴導致漏油”。維修項目為“更換發動機前罩蓋總成”,配件包括發動機前罩蓋和曲軸前油封總成兩項。維修結果為“更換后故障消失車輛恢復正常”。
為何對故障配件更換后再次出現油漬?4S店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解釋,因為第二次漏油處與第一次并非同一部件。“經檢查后發現第二次漏油是因為發動機下的機油盤出了問題,但因配件緊缺,半個月都沒到貨,所以拖到現在沒法修。”不過隨后該負責人查詢后告知記者:“配件今天已經到了,下午就可以維修,當天就可以取車。”
要求換車被婉拒
石女士對這樣的處理結果并不滿意,她希望4S店可以更換一輛新車。“剛買幾個月的車發動機就漏了兩次油,正常行駛會不會受到影響?只有換了新車我才踏實。”然而4S店負責人婉拒了石女士的要求,稱該車并未達到更換條件。他做了如下解釋:因根據“三包”規定,首先該車自購買之日已經超過60天,同時也不符合“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這一條款,故無法更換。
“我承認車確實有質量問題,但漏油現象并不嚴重,遠沒有達到影響行車安全的程度,我們只采取免費更換配件。”該負責人說。而長安汽車方面的工作人員也以同樣理由拒絕換車。
最終,石女士接受了免費更換故障部件。昨天,車已經被修好暫時未發現漏油。“新車就修了兩次,心里總是不痛快”。
漏油程度決定換車
對此,北京華大汽車維修公司工程師王先生表示,發動機漏油是否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關鍵還是要看漏油程度。如果發動機漏油嚴重,會導致發動機受損,甚至“爆缸”,肯定會影響行車安全。反之,緩慢漏油,則難以稱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況且該車此前也只修過一次,商家難以滿足石女士的換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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