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于2月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新規定,2015年2月份起,4S店經銷商提供的市場價格信息,將作為車輛購稅征收的核定依據,而消費者將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后,也將能獲得購置稅的退還。
據了解,新車購置稅將根據經銷商提供的發票價格核定。根據新規,今后汽車經銷商提供的市場價格信息,將作為車輛購稅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據,而在以前的車購稅征收規定中,最低計稅價格主要是根據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核定的。這就意味著今后對于購買者來說,買車價格越便宜,購置稅也將越低。
點評:消費者的購車成本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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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已有近4萬輛新能源汽車享受免征購置稅政策
鄭立新說,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中央和各地方人民政府都對新能源車的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整個社會對新能源車的發展,以及在解決新能源汽車發展當中存在的問題都付出了很多的努力。2014年新能源汽車得到了快速發展,全年共生產了83900輛新能源汽車。為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我們的充電樁建設、充電站的建設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現在已經建成了723座充電站,28000個充電樁。隨著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的不斷落實,充電樁、充電站的建設也將得到快速發展。同時為了推動新能源汽車健康發展,國家也采取了一些支持政策,像大家都知道的,從2014年9月1日開始,免征新能源汽車的購置稅,從9月份到12月份,一共有將近四萬輛新能源汽車享受了這個政策。從行業的發展來看,在社會各界的努力下,行業發展呈現出非常好的勢頭。 [詳細]
一批法規規章2月1日起施行 購車或可少花購置稅
2月1日起,一批新規開始施行。其中,不合格食品一經發現將立即封存;購車或少花車輛購置稅;首部高速鐵路設計行業標準實施。
國家稅務總局新修訂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2月1日起實施。根據新規定,2月起,4S店經銷商提供的市場價格信息,將作為車購稅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據,對于購買者來說買車越便宜,或許就能夠少交一些購置稅。
辦法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位費用(銷售方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基金、集資費、違約金和手續費等,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通過這種調整,可以推進車購稅征管模式改革、更好服務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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