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方為提高安全性擬修訂兒童汽車座椅法規
在過去的二十年中,兒童的平均個頭已經增大,但是內置兒童座椅的安全標準卻沒有跟上。認識到此變化,為了提高安全性,美國最近已經修訂了其關于兒童座椅的要求,以考慮到較重的兒童。 該提案將更緊密的使加拿大關于內置約束系統和內置兒童座椅性能要求和測試規程的要求與美國的要求相一致。法規的緊密一致將減少制造商的成本,然后制造商可以把節約下的部分讓渡給加拿大的消費者。另外,本修正提案將使關于內置兒童座椅的要求與近來關于可移動兒童座椅的修正提案相一致。
該修訂提案對現行的法規提出了下列修改:
機動車輛安全法規
該修訂案旨在更新管理內置約束系統和內置兒童座椅的加拿大安全標準,盡量使加拿大的要求更緊密的與美國的要求相一致,并且在測試中最大限度的利用靈活性。
兒童坐墊和結構的法規
對于兒童使用的,能夠使其安全使用座椅安全帶的座椅,加拿大的法規始終使用措辭“兒童坐墊”。由于該術語在過去已經造成混淆,并且為了使術語與《機動車輛約束系統和兒童座椅安全法規》的術語相一致,該修訂案提議“兒童坐墊”由更通用的措辭“兒童座椅”代替。這將影響下列兩項機動車輛安全標準的標題:標準No.210.2,約束系統和兒童坐墊的下部通用固定系統,以及標準No.213.4,內置約束系統和內置兒童坐墊,這些標準將分別成為約束系統和兒童座椅的下部通用固定系統,以及內置兒童約束系統和內置兒童座椅。
該修訂案同樣還提議標準No.210.1的標題成為約束系統和兒童座椅的即用拴系固定裝置。
為了通過采用新的定義、重寫文本的某些部分、更換某些詞語、增加說明,以及改正引用的錯誤來闡明某些要求背后的意圖,本提案將具有法規重組的影響。
機動車輛約束系統和兒童座椅安全法規
正在提議一個關于在機動車輛安全法規中兒童座椅準靜態試驗的新構想。
注:該部更新兒童座椅法規的意向已經是自2006年12月以來其法規計劃的一部分。關于設計用于較大兒童的兒童座椅新法規的一個重要部分已經從2007年5月以來通過連續的暫行命令方法(以G/TBT/N/CAN/199、199/Rev.1、199/Rev.1/Add.1、199/Rev.2、199/Rev.2/Add.1和199/Rev.2/Add.2通報)在加拿大實施。暫行命令使得該部暫時使其要求與另一個國家(這里指的是美國)的要求相一致。這些暫行命令已經準許加拿大人使用向較重的兒童提供的兒童約束產品,這在加拿大以前是禁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