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氙氣燈小心鹵素燈改裝 可致車輛短路自燃
與鹵素燈相比,氙氣燈因為光照范圍更廣、光照強度更大等,受到愛車人士追捧。不過,買氙氣大燈可要留個心眼!浦東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陳福軍采取“新瓶裝舊酒”手段,改裝了許多使用在帕薩特(參配、圖片、詢價) 上的車燈,讓正品汽車鹵素燈“搖身一變”成氙氣大燈。然后,經由不法商戶,將這些燈銷往市場。一審判決后,11名被告人不服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審判決,本案近日生效。
上海大眾旗下帕薩特領馭、新領馭、新帕薩特三種型號的鹵素燈均由小糸公司生產供貨。被告人陳福軍,人送外號“大燈陳”,在汽車燈具總成改裝方面頗有些能耐。
2011年起,陳福軍以370元至560元不等的價格,大量采購小公司生產的正品鹵素前大燈,并以50元至500元不等的價格,大量回收廢舊氙氣前大燈。之后,在妻子周文英協助下,擅自將鹵素大燈非法改裝成氙氣大燈。2012年5月31日以前,陳福軍共銷售此類氙氣大燈總計23.584萬元;同年6月1日以后,銷售金額為163.071萬元。
假氙氣燈可致汽車短路自燃
2013年2月5日和9月5日,小糸公司兩次對送檢的所謂帕薩特領馭、新領馭、新帕薩特氙氣大燈等出具鑒定報告。報告認為,這些物品明顯是由小糸公司生產的帕薩特鹵素大燈改裝而成,屬于以廢舊零配件拼裝后冒充高等級的車燈產品,可能因整流器、燈泡、線束等問題而導致汽車短路自燃等。
主審法官馮祥認為,陳福軍、周文英為牟取非法利益,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兩人構成共同犯罪,其中陳福軍系主犯、周文英系從犯。
據此,法院判處陳福軍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80萬元;周文英獲刑1年、緩刑1年,罰金14萬元。另外涉案的2名個人、7名公司負責人及7家公司均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法院分別對9人判處拘役緩刑或有期徒刑緩刑等不等刑罰,并處罰金7000元到16萬元不等;對相關企業分別處以2.8萬元到9萬元不等的罰金,對所有被告人、被告單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