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中國已步入汽車社會,汽車作為交通工具和人們的日常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超速、主線倒車、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一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因其違法成本大也早已被廣大駕駛員了解與掌握,并奉之為“高壓線”、“紅線”,萬不敢觸碰,但是除此之外,交警部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一些違法成本巨大的“隱性”交通違法行為卻不為人所熟知,并且時有發生,常常讓當事人吃盡苦頭、后悔不已。為此,高速交警部門在這里向大家羅列幾種典型違法及其案例,以供大家了解。
一、車輛逾期未年檢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大家覺得如此處罰結果也不算重,可你一旦知道處理時所需的程序和潛在的隱患后,就會立刻改變想法。
我們可以來了解一下處理程序:首先要到車輛登記地把該車所有的違法處理完畢,并從登記地車管所開一張委托書到違法行為發現地的車管所委托年檢;其次因為沒有檢驗合格的車輛是不能上路行駛的,所以還得叫一輛拖車把車輛拖到違法行為發現地的車輛檢測站進行檢測。另外,萬一你的車子哪里出現問題,還要先拖回去修理好再來。中間如此多的環節,要花去多少時間、精力和費用?大家可想而知!
今年2月27日,杭州人李某與家人駕駛一輛寶馬到天臺游玩,途徑常臺高速天臺收費站時被交警發現該車已經逾期4個月沒有年檢,車輛也沒有買交強險。原來李某因為該車有多次違法沒有處理。原因是處理違法要扣分,怕麻煩一直拖著,車輛一直沒有年檢。事后,交警幫李某計算了一下費用,天臺去杭州辦理手續的路費就花了300元左右;轎車從天臺拖到臺州市車管所年檢費用就是1700元;其他費用不包含在內,以上兩項就花去了李某將近2000元。
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上路行駛不但交警要查,而且發生責任事故保險公司會拒賠。這點,肯定很多人也不是很了解。
二、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駕證或者駕證被吊銷的人駕駛
很多車主或者是車輛管理人將車借給別人的時候雖然知道對方沒考取駕證或者駕證已被吊銷,但自以為即使被交警查到,也是借車人違法而跟自己毫無關系。其實不然,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處以200-2000元的罰款,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今年3月28日,安徽滁州人李某駕駛皖L重型貨車行駛至常臺高速上虞方向天臺出口附近路段時與前方另一貨車發生追尾碰撞,導致兩車嚴重損壞和多人受傷。事后經交警查實,李某未取得駕駛證。作為李某親舅舅的車主田某,原本是出于好意想讓自己的外甥跟著自己學開車,以后也可以從事貨運行業,所以在明知李某未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之下,多次、長時間讓李某駕駛,并造成最后事故的發生。最后,基于此導致的嚴重后果,高速交警部門在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的同時也對田某的違法行為做出了處理:田某的A2駕證被依法予以吊銷。
所以,在借車過程中你可得擦亮眼睛,千萬不要再認為無證駕駛與自己無干系了,免得最后自己跟著倒霉。
三、造成小事故后逃逸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與他車發生一些小擦、小碰的事故后,因為各種原因而選擇逃離事故現場,躲避法律責任。在這些駕駛員的思想當中,以為只是小事故,即使被查到了,大不了賠錢給對方,不會有嚴重的處罰。其實不然,它的法律后果是相當嚴重的。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200-2000元的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去年9月25日,在三門方向天臺服務區內,一輛浙J奔馳豪華轎車的右側車身被人刮擦,損失近5000元,而當事車輛不見蹤影。奔馳車主陳某馬上報警。高速交警通過服務區內的監控視頻看到:一輛浙C牌照的白色本田CRV越野車就是“元兇”,而且當事車主還下車查看過,但最后還是選擇駕車逃逸。隨后,交警部門開展查緝布控,并在臺州溫嶺的大溪出口附近將其查獲。在詢問中,本田車主鄭某承認自己因為車輛沒保險、怕賠錢而選擇逃離。最后,鄭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被依法拘留5天,罰款1000元,駕證記12分。
四、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人將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記12分;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駕駛證,駕駛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同時,今年實施的123令中規定,對于記滿12分的駕證要予以降級處理。
而今年以來,在浙江高速上已有302起準駕不符的違法案件被查處,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中的當事人持有B2駕證,因為想考取A2駕證而在高速上學習駕駛須有A2駕駛資格才能駕駛的半掛車,結果被查處后,連原本的B2資格都被降級,那些大中型貨車也無法再開,面臨著失業的窘迫。
今年2月7日,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緩慢的駛進常臺高速公路上虞方向服務區,在該服務區進行交通違法整治的交警發現當貨車駕駛員看到警車后,慌慌張張的與副駕駛座的人員進行了互換位置。經了解,車上是來自山東的一對姓王的父子,由于父親想讓持準假車型為B2的兒子盡快接自己的班——學會開半掛車,考取A2駕駛證,所以近段時間內基本上讓兒子開車。當時他們看到交警后怕被查獲,于是慌忙互換位置。最后,王某的兒子的駕駛證被降級,簡直是 “偷雞不成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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