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機動車外觀,交警決定從5月7日開始,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機動車不按規定變更顏色及使用車身廣告整治行動。
重點整治6類行為
此次整治行動將持續到6月22日,分為宣傳階段(5月7日~14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階段(5月15日~22日)和全面整治階段。其中教育階段以警告、教育為主,但是情節嚴重的也會予以處罰。
據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將對6種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分別為:機動車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私自噴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專用或者其他類似的標志圖案;拼裝機動車或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機動車改變車身顏色、未按照法律規定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數據。
上述6類行為中,除按規定可以申請變更登記和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規定情形外,其他擅自改變機動車車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其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罰款。
交警提醒:
隨意改裝不易通過年審
據交警部門介紹,很多車主都喜歡依照自己的喜好和個性改裝愛車,因此也可以贏得不少回頭率。但是,汽車改裝是有一定限制的,隨意改裝很可能通不過年檢,改裝汽車一定要在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進行。
比如,若在機動車車身噴涂或者粘貼廣告,應以不影響駕駛安全為原則,不得遮蓋車窗或影響安全駕駛。因發布戶外廣告而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戶外廣告登記后,由機動車所有人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TIPS
變更后需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的6種情形
改變車身顏色的;
更換發動機的;
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不需辦理變更登記的3種情形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
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不予辦理變更登記的6種情形
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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