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規定自公布至今已經滿兩個月。不過,盡管有了“汽車三包”為消費者撐腰,但仍發生了不少消費者汽車維權事件。據報道,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邱建國在接受中新網采訪時表示,在汽車出現問題時,經銷商須主動幫助消費者協調,而不是把消費者推給廠商。
邱建國表示,汽車三包規定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因此,如果把消費者推給廠家,是不符合三包規定的。另外,就算經銷商跟廠家之間有協商,是由廠商來承擔三包的責任。那么,消費者在汽車出現問題時找到經銷商,經銷商也應該主動地幫助消費者去協調,履行三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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