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現在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發展非常迅速,但實際上路的狀況還不是很明朗。因為大多數國家出于對安全的考慮和技術的疑慮,都還沒有明確法規是否應該將駕駛員完全把對汽車的控制交給汽車。
據路透社報道,目前這種狀況很可能會由于上個月修正法案——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的提出,而變得更加明確。這項修正法案讓駕駛員能夠更理所當然地把手從方向盤拿開,把駕駛交給汽車。
在法國、德國和意大利的推動下,這項新法案規定,只要汽車上有一位司機在,并且能隨時將汽車調回手動模式,自動駕駛汽車就能夠被允許行使在公共道路上。這改變了1968年道路交通公約的第8條——“每位司機都必須隨時控制著駕駛的汽車。”
在該法案修訂的同時,歐洲一些汽車制造商也在進行大規模的自動駕駛汽車項目研究,奔馳去年就展示了全自動化的S-Class自動駕駛汽車,大眾汽車也在它的故鄉德國沃爾夫斯堡和其他公司一起合作開發自動駕駛技術。同時,沃爾沃也已經在瑞典進行了自動駕駛汽車公路測試,而日產也承諾了將會在2020年在市場上推出他們的自動駕駛汽車。
如果這項法案能夠成功修訂,那么有72個國家將會在它們的法律中加上這一款規定,這72個國家包括歐洲國家、墨西哥、巴西和俄羅斯,不包括美國、中國和日本。
到現在為止,關于自動駕駛汽車的法律規定在自動駕駛技術走在前面的美國都還不明確。2011年內達華州通過了在該州測試自動駕駛汽車合法化的法律,之后加州、佛羅里達和密歇根州也都通過了相關法律。不過之前在沒有任何法律通過時,Google就已經測試了它們的自動駕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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