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輪胎出口即將迎來“特保案”后的大考驗
來源:慧聰汽車配件網 編輯:趙子秀
2012-07-11 10:54 瀏覽量:10157
我國輪胎產量自2010年以來穩居世界第一,而美國輪胎特保措施將于今年9月到期,我國出口輪胎將迎來重大利好,但是必須知道的是歐盟輪胎標簽法規將于今年11月正式實施,有可能對我國出口輪胎產生新的不利影響,而歐盟輪胎標簽法規的實施不僅是門檻,更是關系到我國輪胎行業未來發展的大考。
歐盟輪胎標簽法規要求所有在歐盟銷售的轎車、輕卡等輪胎必須加貼標簽,標示燃油效率、滾動噪聲和濕抓著力等級。歐盟輪胎標簽法對輪胎的最低指標進行了明確規定:性能最佳的為A級,最差的為G級,達不到F級的輪胎不得在歐盟境內銷售。而抽樣調查發現我國生產的輪胎36%達不到歐盟輪胎標簽法第一階段標準,50%達不到歐盟輪胎標簽法第二階段標準。輪胎濕滑路面抓著力和噪音指標,必須通過輪胎試驗場檢測。
據了解,我國僅有日本普利司通、德國大陸建設的輪胎試驗場,中國臺灣正新也建成了一個小型輪胎試驗場。而本土輪胎企業至今還未建成輪胎試驗場,全國沒有第三方公共試驗場。為積極應對歐盟輪胎標簽法規,檢驗檢疫部門建議出口輪胎企業:
1、提高出口輪胎質量,將歐盟標簽法規性能指標納入企業內控標準,優化產品設計,加強原材料質量控制,強化生產流程管理,嚴格終端產品檢驗。
2、大力發展綠色輪胎,參考歐盟標簽法規和REACH法規,并結合國情,加大技術研發力度,推動綠色輪胎實現產業化。
3、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繼續鞏固我國出口輪胎市場多元化格局,不放棄傳統市場,逐步增加新興市場比重,以避免國際貿易保護主義。
